| 标题:市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
| **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国发[2015]62号)和省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行政效率,节省创业成本;有利于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务实推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三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动“先照后证”,促使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按照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基本原则要求,转变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要明确审批时限,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核发审批证件。合理调配审批窗口人员,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要及时掌握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监督、指导市场主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办理相关后置审批事项,从源头上减少未经审批从事经营的行为。 3.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标准和受理、审查、批准等审批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厘清市场监管职责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厘清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保障改革后市场监管工作协同联动**利开展。 (一)明确市场监管责任。 1.法律法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严格依法执行(详见附件3)。 2.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或规定不明确的,工商部门、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有专门执法力量的,由其牵头负责查处;没有专门执法力量或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骨干作用,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法提请工商部门牵头共同予以查处。工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二)工商部门履行“双告知”职责。 1.建立履行双告知职责的信息化支撑平台。建立市、区县两级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类信息的自动抄送、认领和反馈。 2.建立工商部门“双告知”制度。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依据省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开展“双告知”工作,确定“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 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明确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查询并认领,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3.建立市场主体承诺制度。申请人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其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提交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履行自律责任。 经营者违反承诺,除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外,还应纳入全市联合征信系统予以惩戒。 (三)审批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 同一经营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的,审批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并按照行业监管分工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监管,其他审批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 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审批事项经营涉及多个审批部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审批部门进行查处。不涉及审批的一般经营事项,由工商部门依法进行监管。 行业主管部门对其监管职责范围的经营事项,原则上实行属地监管,由相应的市(州)、县(市、区)政府部门负责监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行使市场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履行市场监管与行政处罚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跟进监管。 四、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中积极探索,创新市场监管_机制,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一)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工商部门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认真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督促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其他部门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加快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1.由市工商局牵头建立完善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工商部门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企业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和获得资质资格的许可信息;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和获得资质资格的许可信息。 2.由政府牵头搭建行政区域内全域信息共享交换技术平台,实现与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各部门及时在相关平台上认领需要本部门审批的事项,并及时依法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平台向社会公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实现归集各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 (三)构建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信 ……(未完,全文共5647字,当前只显示271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当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下一篇:我心目中的好法官征文稿 相关栏目:城建 城建讲话 政府 财政 民政 政府报告 督查 改革 改革开放 质检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