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流动人口免疫工作方案 |
2016年流动人口免疫规划工作方案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服务和管理,消除免疫空白,保护流动人口的身体健康,2012年对于我们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来说,充满了机遇与挑战,为将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真正做实、做好,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培训,扎实工作 大力组织培训,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及个体开业医生应依法履行义务,做好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并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责任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工作。 镇劳动保障所应协助卫生院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基本状况,提供相关统计资料;计生办应协助卫生院掌握辖区内人口基本状况;经发办、城管办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集贸市场、建设工地的流动人口管理,协助卫生院完成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的宣传、动员和接种组织工作,保证流动人口及时接受免疫接种服务;加强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积极向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所需的当地流动人口有关资料,督促未接种人员及时免疫接种。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的宣传及健康教育。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等享有一类疫苗免费免疫接种的权利,通过加大宣传与督促力度,使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对象能主动到接种单位(点)接受预防接种,任何接种单位(点)不得拒绝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外来长期暂住流动人口在本地生育的婴儿在出生后,其监护人应及时到接种单位(点)申办《预防接种证》,并按时进行预防接种。外来本地暂住3个月以上的儿童,在原居住地已办理《预防接种证》的,凭证到现居地接种单位(点)接受接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的,其监护人应及时到现居住地接种单位(点)补办并按规定及时进行补种。 卫生院要积极与教辅站协作配合,实行入托、入学查验证制度,未完成全程免疫的流动人口应督促其及时补种。 四、调查摸底,开展实施 根据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要求 ……(未完,全文共1488字,当前只显示89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流动人口免疫工作方案) 上一篇:扩大T20峰会成果推动国际化发展工作汇报 下一篇:2016年工会工作自查自检报告 相关栏目:计生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