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健〔2015〕2号)精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提高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根据《2016年安庆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庆安监职〔2016〕97号)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7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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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召开1次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地、本行业领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职业卫生动态信息通报与预警工作,及时处置职业病事故苗头性问题,防止因其引起社会不稳定事件。
    (二)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负有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监管力度,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和相关职业卫生行政许可严格把关,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防控、检测、评价、培训等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如实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严格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及医疗救治等工作,向社会公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切实做好职业病报告的统计和发布,为制定职业病防治对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管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总工会要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工会、卫生、人社、安监以及其他负有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人、责任股室和管理人员,确保落实履职履责的人力物力。
    三、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同时要曝光职业病危害 ……(未完,全文共2037字,当前只显示12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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