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检察院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专题调研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专题调研报告

按照省、市院关于开展《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规定》),建立检律互信互促良好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现将建设区人民检察院落实《规定》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长期重视保持良好的检律关系,自2015年9月《规定》实施以来,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把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体贴周到的服务提升律师申请事项办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律师的各项执业权利依法得到保障。
认真传达学习《规定》内容
我院利用每周三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时间,认真传达了《规定》的相关内容,对全部四十九条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明确《规定》要求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j-a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检察院贯彻落实“两高三部”《
  • 检察院干警观看《榜样》学习心得体会

  • 检察院论文:司法与新媒体的互动

  • 县人民检察院用法治牢筑安全生产“防坠网”

  • 县人民检察院五个“着力”应对新形势下反腐

  •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区检察院2016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区检察院2016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 检察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 检察院关于贯彻县委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情况的报告

  • 县检察院工作的几点做法

  • 县检察院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

  • 县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报告

  • 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汇报材料

  • 畅通协调机制。对外与司法局、律师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保证律师与检察机关沟通衔接与信息交流顺畅。对内不断完善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律师申请的事项能够得到及时办理、及时答复。二是规范系统应用。加强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律师申请事项的信息填录和程序性法律文书的管理,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纳入送案审核内容,形成办案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联动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推广电子卷宗阅卷。目前已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我院有专门的电子卷宗扫描室,配置与西部省图书馆配置相同的专业大型扫描系统,为律师阅卷、调取卷宗减少了工作费用并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也进一步破解?si墒Α霸木砟选薄ⅰ霸木砺钡任侍狻K氖翘峁耙徽臼健狈瘢┩ū忝翊翱冢Vて胀ㄊ孪?5分钟内处理完毕,复杂事项30分钟之内给予答复。
    律师保障机制到位。一是严格审查律师身份,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律师申请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提出监督建议。二是严格规范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律师会见,纠正和防止司法实践中滥用“特别重大贿赂案件”限制律师会见的情况发生。三是重点事项跟踪督办到位。四是建立完善办案部门和检察人员违法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诉讼活动中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调查核实处理的基础上,将调查核实情况以及处理情况书面报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查,着力加大对律师_处理情况的监督力度。
    多部门联动在实际工作中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我院各部门之间形成紧密的联动机制,我们要求对于涉及本科室相关工作的,实践中多倾听律师意见,在确保不x_m的情况下,在阅卷、会见等方面为律师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各业务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律师权利保障的应对工作。自侦部门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第一次讯问时,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聘请律师的权利,不得随意以“有碍侦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为由”限制律师会见;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必须征求律师意见,并将其记录在案;案件管理中心在大厅专门设立律师阅卷区,配备电脑、打印机和饮水机等设备,并购进大型专业电子扫描系统,保证所有卷宗全部及时形成电子卷宗,方便律师查阅,减少因复印打印案件卷宗给律师带来的负担。同时,我们也在案管中心配备了专门的律师会见室,独立的律师会见室可以保证诉讼活动的公正开展,维护律师权益。案件管理科还制作了案件信息公开宣传册免费发放给来阅卷的律师,案件信息公开宣传册上有详细的案件信息查询指导和我院对外查询服务电话。
    此外,我院还专门指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律师投诉,畅通律师反映问题和投诉的渠道,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律师权利的保护仍在路上
    虽然,我们在贯彻落实《规定》的工作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然有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1、业务部门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能够按照要求告知每名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辩护人。对犯罪嫌疑人提出要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的,对其家属的联系方式进行记录并电话告知其家属犯罪嫌疑人有聘请律师的想法。在工作中,存在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不畅通导致无法 ……(未完,全文共3053字,当前只显示169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检察院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专题调研报告

    上一篇:检察院干警观看《榜样》学习心得体会
    下一篇:学习毛丰美同志有感

    相关栏目:检察院 政法武装 督查 毕业 法律 法制 劳动保障 教师 司法 规章制度 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