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办库[2015]28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国库支付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黔财库[2015]56号)文件要求和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4]177号)、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财库[2014]45号)文件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总体构想,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在不改变“乡财县管”_的基础上,为乡镇财政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乡镇财政资金的支付,并与县级国库清算。
(二)根据相关规定,乡镇作为一级政府,一级政府有一级预算,所以各乡镇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建立总预算会计(结算会计)账和部门会计(单位会计)账,分别反应本级财政收支状况和各部门财务收支状况。
(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资金主要是财政性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工程性采购支出、公用经费等资金。
(四)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0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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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具支付令(支付凭证,下同),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具体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转移支出以及其他应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支出。乡镇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2.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各乡镇根据财政部门授权,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具体包括:购买支出、零星支出等。
    3.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基本流程是:计划下达、支付令开具、代理银行垫付、国库清算。
    4.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年初预算、资金指标、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下达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是各乡镇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的依据。
    5.财政直接支付程序:各乡镇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在用款计划的限额内,向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提交《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单)》,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按支付令内容及时进行资金拨付,并在每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6.财政授权支付程序:各乡镇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在用款计划的限额内,自行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代理银行通过各乡镇零余额账户按支付令内容及时进行资金拨付,并在每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三)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人员岗位设置和职责。
    1.代理银行人员岗位设置和职责:各乡镇信用社各设支付岗人员一名,负责各乡镇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支付确认和资金垫付、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和财政直接支付下达的登记,《到账通知书》的打印和交换,县联社清算的本乡镇信用社财政授权支付垫付资金划款到账的核对、登记和账务处理。
    县联社设乡镇总支付岗人员一名,负责各乡镇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的支付确认,乡镇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划款申请》生成、打印和票据交换,清算划款资金到账登记和对账,并按各乡镇信用社垫付的财政授权支付资金核对清楚后划回各乡镇信用社。
    2.乡镇财政分局人员岗位设置和职责:各乡镇财政分局设会计岗(兼工资统发)人员一名,负责用款计划的核对和登记,授权支付申请的审核、授权支付凭证的生成打印,集中支付回单登记;出纳岗人员一名,负责用款计划的录入、报送,授权支付申请的录入、送审,直接支付申请的录入、送审、生成、打印和报送,与财政局、代理银行的票据交换。
    (四)账户设置。
    1.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单位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按支出类型设置分类账,进行明细核算;实行用款额度管理,可以按规定办理转账业务和支取现金,但每日余额必须为零。预算单位办理支取现金业务时,不得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提现和使用现金,代理银行按照县财政局批准的用款额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受理预算单位的现金结算业务。财政分局将结算账户作为零余额账户使用,结算账户上结余资金全部转到一般支出户上。
    2.保留一般户。用于管理核算由乡镇财政代管的预算单位资金、保证金等。
    3.保留专项支出户。用于管理核算省市两级的专项资金。
    4.保留工资户。用于管理核算财政统发工资。
    5.保留扶贫资金专户,用于管理核算扶贫专项资金。除上述5个账户外,其他账户一律撤销,其账上资金应清理、分类,并转入相应的账户上进行核算。
    (五)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1.授权支付操作流程:预算股下达指标--审核生效--分局申报用款计划并打印上报--预算股初审 --国库股终审下达—支付中心打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乡镇信用社进行授权额度额度通知单登记并生成、打印《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加盖银行印鉴后交付财政分局--财政分局根据收到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上报单》核对无误后登记并做收入账--分局录入授权支付申请开具授权支付令--乡镇信用社受理后确认支付并垫付资金付款—县联社(乡镇总支付)生成、打印《**银行**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并向清算银行报送,要求申请清算划款--县联社收到清算划款资金经核对无误后,向各乡镇汇划其所垫付的资金--乡镇信用社收到清算资金后予以核对登记并做相应账务处理--财政分局根据授权支付凭证(乡镇信用社加盖印鉴的回单联)和相关原始凭证做支出账。
    授权支付由分局开具支付令,乡镇信用社支付资金,财政通过人民银行金库与县联社进行清算。
    2.直接支付操作流程:预算股下达指标--审核生效--分局申报用款计划并打印上报--预算股初审--国库股终审下达--分局会计岗人员与《分月用款计划上报单》核对无误后登记--分局出纳岗录入直接支付申请并送审后,生成、打印《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单)》向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报送—支付中心受理审核无误后,生成、打印《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向县联社传递 ……(未完,全文共5406字,当前只显示260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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