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规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严格要求,认真规范 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科学发展
在全市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s__会议精神,全面规范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快推进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科学发展。今年以来,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了深入重点地调研,即看到了到过去的工作成效显著,又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我市而言,规范执法工作,显的重要而紧迫。这些问题,虽然都是前进中发展中的问题,但也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只有经过我们努力,劳动监察工作的未来发展才会越来越好。借此机会,我讲有关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几个问题,与大家一起探讨共勉。

一、坚持攻坚克难,我市劳动监察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我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省厅和地方党委、政府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执法服务促发展、维护权益保稳定的思路,在预防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强化基础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全市劳动监察机构面对人少、事多、局面复杂和执法设备欠缺、经费不足等困难,勇于攻坚克难,完成了多次艰巨任务,化解了多次_性事件,给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机构队伍建设有了新进展。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按照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的要求,加强了劳动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市各大队均为副科级建制,市、县两级正式在编监察员40人,协管员24人,最少的机构有5人,最多的机构有13人。洛南、商南配备了执法车辆,计算机接近人均一台,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基本配备到位,执法服装全部配齐。除商州、丹凤外,其余各大队均有一定数额的执法专项经费。各地积极开展了分级分类形式多样的劳动监察人员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劳动监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2011年市局对县(区)100多名监察协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每年,各县区部分监察员分次分批参加了全省的监察员培训。

二是劳动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4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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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法制意识,努力规范劳动监察执法主体

    劳动保障监察承担着人社部门的综合执法工作,肩负着督促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人社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使命。是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推动者。全市人社部门及其劳动监察机构要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行为规范、执法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一是规范劳动监察执法主体。按照国家法制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的主体具有明显的特征。一是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_力,实施行政活动组织;二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三是能独立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其产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法律法规的设定;二是行政授权产生。在此,要严格区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为主体。根据这些特征,劳动保障监察组织属于行为主体,而政府人社部门是执法主体,二者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所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这就说明,委托方必然为行政主体,即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被委托方只能以委托方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效果归属委托方;行政委托的法律效果是设定行为主体,而不是行政主体,即劳动保障监察组织,不能以自已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包括参加复议、诉讼活动。

    2009年1月25日,国家人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2号),该文第八条指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研究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执法装备、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指导性指标,进一步调整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整合现有的劳动保障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建立名称规范、职能一致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的目标,要求按照“名称规范、职能统一”的原则,从理顺_、充实人员、提升能力、强化保障等方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各县区要按照这些要求,积极争取机构性质参公、人员编制增加,推进劳动监察队伍的规范化。

    二是选配合格劳动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对的是弱势劳动者和强势资本方,面对的是复杂的市场环境和多样化的劳资关系,需要劳动监察员具备坚定的政治素养、熟悉的法律知识、规范的执法行为和灵活的应变能力,这就对劳动监察员提出了较高的素质要求。《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也规定,劳动监察员应当具备四个条件:一是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二是从事劳动保障行政业务工作三年以上;三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四是劳动监察专业培训考试合格。今年以来,市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风建设的通知》两个文件,分别就劳动监察员的选配工作提出了要求。这就说明,选配劳动监察员即是法制的要求,也是工作性质的要求,更是市场环境下新型劳资关系劳动执法工作的要求。只有选配一批较高素质的劳动监察员,才能缔造一支较强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三是注重执法设备的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就需要执法设备的保障。特别是针对我市山大沟深,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矿山、小煤窑、小石灰窑、小砖厂、小作坊”等五小企业分布偏远等情况,执法设备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法治理念要求行政执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就要求行政执法工作必须要取得充分合法有效的证据,这也就对执法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县区人社部门要认识到劳动监察执法设备对提高劳动监察工作效能的关键性作用,认识到合理有效地使用执法设备才能保障规范的执法行为。所以,各县区人社部门应注重对劳动监察机构设备的配备,确保劳动监察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三、把握程序细节,全面规范劳动监察执法行为

    在劳动监察队伍中,每一位领导都要成为理论专家,每一位监察员都要成为行家里手。这既是各级领导对我们的要求,也是规范执法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新形势下广大劳动者对我们的要求。行政执法的程序是法定的工作要求,也是行政执法工作的一条生命线,必须高度重视。而在实际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工作现象比较严重,这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一个薄弱环节。

    一是明确劳动监察职责范围。根据_《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监察的职责是法定的,明确的。工作职责四项,即: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工作内容九项,即: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由此涉及的管辖范围是十类用工单位和个人,即: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非法用工主体;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用劳动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今天重复这些内容,主要是要求我们牢记使命,明确职责,理清思路,推动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做到到位不缺位,不越位。

    二是做好做实各种执法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劳动监察的执法方式有三类六种,即:主动监察中的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接受举报投诉查处;特别监察中的大案要案查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这些执法方式能够有效应对劳动监察工作任务,满足劳动者_的需求,市县两级劳动监察机构应该做好做实这些工作,确保执法行为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日常巡查工作具有主动性和经常性的特点,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具有严密的计划性,将易发生违法的行业和企业作为重点,实施计划巡查;书面审查具有经常性和非实地检查、覆盖面广的特点,能够全面审查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集中性,部门联动,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大。能够集中力量解决季节性、时段性突出的劳资矛盾和问题;接受举报投诉查处是以劳动者投诉或举报人要求为目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要注意告知结果的应当告知,对投诉的处理应当告知投诉人;重大案件查处是指上级领导批办案件、上级部门督办案件、本级党委政府领导批办案件以及网络媒体反映重大侵 ……(未完,全文共7865字,当前只显示37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规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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