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纪律审查专题会议议事暂行办法
纪律审查专题会议议事暂行办法

一、议事内容
(一)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报告,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
(二)审查各承办部门直接了结或经谈话函询和初步核实后拟作了结处置的问题线索。
(三)研究确定承办部门制定的审查方案和需要采取的审查措施等事宜。
(四)听取审查报告以及忏悔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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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议事程序及要求
    (一)会议时间。纪律审查专题会议一般每周五召开,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纪律审查专题会议的召开由纪委书记决定并主持,纪委书记因故不能主持时,由纪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
    (三)确定议题。纪律审查专题会议召开前,由议事办公室负责征询分管领导意见,汇总后报纪委书记审定。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作变动,无特殊情况,会上不得临时动议。
    (四)会议通知。纪律审查专题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在召开前2天由议事办公室通知到各参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同时送达。因故未到会人员应于会前请假。
    (五)会议讨论。纪律审查专题会议由主持人按会议日程组织讨论。汇报人发言后,固定成员发表意见、汇报人分管领导发表意见,纪委书记对每个议题的讨论一般作最后发言。
    (六)会议决定。纪律审查专题会议需由固定成员半数以上参加,主持人在集中讨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方案和意见,固定成员过半数同意,即为会议决定。
    (七)会议记录。纪律审查专题会议由议事办公室人员负责记录,记录人要如实记录会议内容、过程,参会成员签字后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做好专题会议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八)督办落实。纪律审查专题会议做出的决定,由各承办部门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并抓好 ……(未完,全文共1207字,当前只显示7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纪律审查专题会议议事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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