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委开展巡察工作典型经验及做法综述 |
| 率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环境 --**县委开展巡察工作典型经验及做法综述 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市委坚持把巡视巡察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持续加大力度、保持强度、坚持法度、提高精准度,有力震慑了腐败,改进了作风,发挥了“利剑”的震慑作用。**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高规格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制定出台了《中共**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中共**县委巡察工作流程》等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我县率先在全市开展巡察工作。自2016年以来,县委巡察组在全县开展了一系列巡察活动;12月,县委3个巡察组对乡镇、县直单位和村三个不同层次的单位开展首轮集中巡视,巡视单位3家,谈话100多人次,受理信访5件次,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蝇贪”“蚁贪”,营造了**“山清水秀”的政治环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讲政治挺纪律,准确把握巡察工作要求 首先,提高认识,明确巡察工作指导思想。开展巡察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县委决策部署,采取“1+2”(集中巡察和全年巡察、专项巡察)工作模式,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维护党的纪律规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确保作风明显改进、执行力明显提升、政令明显畅通,为实施县委“六大战略”和“752121”工程总体部署创造良好的政治纪律环境。 其次,落实全覆盖要求,明确巡察对象。巡察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程序。一是前期准备。县委巡察组开展集中巡察前,应当由县委巡察办向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检察、财政、审计、人社、信访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上述部门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二是进驻巡察。县委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应当向被巡察单位通报巡察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察了解工作。三是撰写巡察工作报告。巡察了解工作结束后,县委巡察组应当写出巡察报告,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情况。巡察工作报告要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等。四是研究提出巡察反馈意见和处理意见。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情况的同时,形成巡察反馈意见。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县委同意后,及时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县委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后,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决定。县委常委会或者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每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后,对巡察成果的运用提出具体意见。五是督促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收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半个月内报县委巡察办。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县委巡察办。 三要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处置力度。一是坚持分类移交。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察局);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县委组织部;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县委巡察办。二是坚持分层处置。巡察期间,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县委巡察组可以将被巡察单位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组织或者司法部门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三是加强后期管理。县委巡察办根据巡察反馈、移交、整改等情况,建立健全巡察成果台账管理制度。并会同相关巡察组采取回访、专项检查等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专抓),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和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为成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3个巡察组。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为县委正科级工作机构。县委巡察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巡察员5名,定编9人。每个县委巡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专职联络员1名,定编3人。县委巡察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列入财政预算,单独列支,确保工作需要。 二要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一是选好巡察组长和巡察员。县委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和组务会制度,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由县委组织部商县纪委提出建议,共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报县委常委会决定任免。组长、副组长一般安排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能胜任巡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建立县委巡察组组长库,根据每次巡察任务从组长库中选定组长。巡察办巡察员和巡察组专职联络员,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选派。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可以借调、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巡察工作。借调、抽调人员在巡察期间由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共同负责管理。目前我县巡察各机构正副主任、正副组长人选已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全部配备到位;巡察员和专职联络员也按要求配置到位。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决议、决定;(2)研究提出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3)听取巡察工作汇报;(4)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5)向县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6)对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7)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县委巡察办的职责是:(1)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向县委巡察组传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2)统筹、协调、 ……(未完,全文共6856字,当前只显示330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委开展巡察工作典型经验及做法综述) 上一篇:加强煤炭市场监管推广洁净型煤汇报材料 下一篇:乡镇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 相关栏目:党委 共青团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经验交流 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