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司法所基层工作的困难、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
基层工作的困难、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一、司法所建设方面 (一)司法所建设的困难、问题 1、经费不足。除了普遍存在的办公经费不足外,部分司法所由于搬迁等历史原因,在办公场地的建设上有欠账,没有足够的办公场地,建设资金存在缺口。尤其是街道司法所由于地处城中,承担的任务重,面临的缺口更大,迫切需要资金支持。 2、人员不足。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流动及分工变动过快,兼职过多。隶属乡镇编制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常因每年分工而调整,人员不固定。司法所的干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人民调解工作方面 (一)人民调解工作的困难、问题 1、经费不足。调解员补贴经费县区财政保障力度还小,难以普遍保障调解工作。 2、培训不足。调解员文化素质和法律知识普遍较低,年龄普遍偏大,缺乏系统的培训机制,交流提高不够,协调技巧得不到提高。 3、积极性不高。调解员普遍兼职过多,主要精力不能集中于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认可度较低,有时辛辛苦苦、劳心费力平息了纠纷,却两边得罪人。归属感不强,自我感觉“不是个官也不是什么职务”,造成吸引力不足。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意见建议 1、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建立多层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县区财政经费保障,普遍提高村居调解员补贴。 2、加大培训力度。投入更多经费举办各级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多组织交流学习。 3、深化行业、专业调委会建设。为调解员发放聘书,将调委会组成人员予以公示。加强经费保障,为调解员提供餐补、交通补贴等补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加调委会中辅助人员的职位,保证调委会工作顺利开展。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方面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困难、问题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素质总体不高,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 2、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法规缺失。司法行政部门规章不符合当前社会发展和依法管理的需要,以致出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准入无法可依,考核发证标准不统一,人员专业素质难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难以依法依规发展壮大。 3、_不顺、管理队伍力量弱。基层法律服务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工作职能,在司法部由公证律师部门管理,在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一般由基层工作口管理。部厅 ……(未完,全文共1680字,当前只显示10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司法所基层工作的困难、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上一篇:公司党支部书记廉政约谈汇报 下一篇: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党性分析材料 相关栏目:司法 乡镇社区 七一党建专题 工商 调研报告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