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
| 江西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机关处室局、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厅党组书记、厅长为全厅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履行监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4.规范权力阳光运行。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 5.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l_s”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 (二)个人责任方面。 1. 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2.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利用职权和岗位之便谋取私利,不得违规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贵重礼品、土特产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和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每年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个人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事先要向驻厅纪检组和厅人事教育处书面报告。 3.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制度,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以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游山玩水,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 4.在社会交往、日常生活中,注意言谈举止,积极参与情趣高雅、健康向上的活动,不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公款消费,杜绝不检点、不文明、不廉洁行为。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未完,全文共1667字,当前只显示100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上一篇: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的一点体会 下一篇:学院宿舍文化建设工作汇报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述廉报告 建筑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