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打击非法行医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
| 区打击非法行医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极易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区按照“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对非法行医实行零容忍,专项行动见实效”的要求,始终保持对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有效的维护了群众就医安全。 一、主要做法 (一)利用协管网络,摸清非法行医。按照省、市《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实施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目前已经建立起区、镇街道、村三级打击非法行医网络。近年来,上报非法行医信息60多条,对非法行医行为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 (二)强化信息宣传,揭露非法行医。通过临淄电视台、鲁中晨报、临淄卫生监督网、临淄卫监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和识别非法行医的常识,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调查取证难。行政处罚是惩戒非法行医的重要手段。而调查取证又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必要条件。要取得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转租许可证、承包医疗机构等违法行为的证据,需要发现它们的处方笺、诊疗日志、承包合同等物证,事实上,几乎没有诊所会保留其处方笺等物证,也抓不住其现行,而指证转租许可证、承包医疗机构行为就更加困难了。假如证据不足,还可能会有被起诉的危险。对无证游医也同样存在取证困难的情况,相当多的非法黑诊所,起广告上写的地址只有一个人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其他什么都没有,病人来了会由专门人带到更为隐蔽的地方去诊疗;还有的直接去病人家,看完就走,收集证据十分困难。 (三)法律滞后处罚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出台,其中有些规定已不适应20多年来医疗领域的新情况,如规定最高罚款1万元,这对于非法行医者来说,根本无法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虽然刑法有规定:对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非法行医者,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等。而“情节严重”,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要求“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才能能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就给非法行医者提供了生存空间。 (四)非法行医者身份确认难。进行调查取证,必须要求非法行医者出示身份证名及资质证明,以确认身份,如果非法行医者以任何理由不能出具,或者不愿意出具身份证, 甚至有时故意提供假身份信息,执法人员又无法强制让其出具身份证明,只此一条就导致后续的行政处罚无法进行。 (五)处罚程序执行难。对于无证行医者,一般行政处罚要经过调查取证、陈述申辩、做出处罚决定等步骤,处罚一次要写出约10多种执法文书。为了逃避打击,非法行医者想尽一切办法扰乱我们的行政执法,拒绝签字、拒收执法文书、关门上锁等情况时有发生,绝不会再给执法人员第二次见面机会,更不用说送文书、缴纳罚款了。如果非法行医者拒不缴纳罚款,需要等待六个月的诉讼期满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就给了非法行医者进行逃避的充分的时间。作为卫生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可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7种处罚手段,限制人身_的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做出。由此可见,卫生行政机关在打击这种猖獗的非法行医过程中,手段和力度是十分有限的。 三、工作建议 (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有些黑诊所和非法行医者利用药店、保健品商店、体验店等作掩护从事非法行医行为,建议成立由公安、市场、药监、卫生等执法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开展专题执法活动,特别是对非医师行医、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坑害消费者的 ……(未完,全文共3212字,当前只显示178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打击非法行医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上一篇:发扬老尼玛精神 树立教师崇高职业道德(讲课稿) 下一篇: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相关栏目:经验交流 调研报告 工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