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8年“民调评警”个人考核意见
**市***分局2018年“民调评警”个人考核意见

第一条 考核分值
民警“民调评警”考核占分局绩效考评分的15%。
第二条 考核内容
1、“全覆盖”入户走访情况;
2、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情况;
3、警务回访情况;
4、“民意测评”情况;
5、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6、日常工作情况。
第三条 考核办法
1、主体部分(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问卷测评,由市公安局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话测评;
2、接处警、执法办案、户政、出入境等4个层面警种的考核,由市公安局“民调评警”办公室每月进行回访;
3、入户走访、民意测评、巡逻防控等情况,由民调办、治 ……(快文网http://www.docye.com省略4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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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求助等(暂时没有处理结果的)当事人逐一进行回访。未回访的,扣带班领导0.1分/起;
    5、案件当事人回访
    (1)办案民警要对**区户籍的所有未破(查处)案件当事人,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访、反馈案件进展情况,以后视情多次回访,直至案件当事人理解和满意。未回访的,扣责任民警0.5分/起;
    (2)案件(纠纷)虽然已经办结,但案件当事人仍然有较大意见的,要及时沟通回访。未回访的,扣责任民警0.5分/起。
    6、巡逻防控
    按照《分局巡逻防控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7、工作宣传
    (1)未按要求组织集中宣传、警民互动等活动,扣0.5分/次;
    (2)社区民警未按要求推广分局“微信公众号”的,扣0.1分/次;
    (3)社区民警逐户建立辖区群众“微信群”,人数未达总户数30%以上的,扣0.5分/季度,超过的加0.5分/季度,超过50%的加1分/季度;在辖区群众“微信群”发布宣传信息每月少于2次的,扣0.1分/次;
    (4)凡是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分局各单位民警、辅警,都要建立与群众互动的“微信群”,建立的,按有关考核规定加分。
    8、工作创新
    创新“民调评警”工作方法,被市局、分局认可并推广的,分别加5分/项、3分/项。
    9、民意测评
    分局民调办每季度对社区民警、“两实”专管员进行“民意测评”,随机抽查辖区10名群众,采取无记名问卷方式。对前10名的社区民警各加1分,后10名的社区所对应的“两实”专管员按《“两实”专管员考核规定》处罚,年内2次排名后5名的社区所对应的“两实”专管员扣除500元绩效工资、后3名的予以辞退。
    第五条 年终考核
    1、派出所分管社区工作的副职领导考核,由派出所所长根据副职领导的职责作用发挥情况,在-2分至2分之间加减分。
    2、社区民警年终“民调评警”成绩,在折算后分值基础上加减分,即10名以内的加10分,11-30名的加8分,31-80名的加6分,81-100名的加5分,101-200名的加3分;
    3、责任区排名全市半数以外的,每下降100个名次段扣社区民警2分(即半数-(100+半数)名的扣2分,以此类推)。
    第六条 年终奖惩
    (一)执行市局奖励规定;
    (二)成绩奖惩(详见分局考核细则)
    1、对排名全市前50名的责任区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未完,全文共2068字,当前只显示12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8年“民调评警”个人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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