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摩托车安全规程 |
摩托车安全规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骑乘前的注意事项 第三章 骑乘中的注意事项 第四章 骑乘后的注意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摩托车骑乘带来的伤害和损失,保护骑乘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_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凡在道路上通行的摩托车、驾驶人员、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 本条例。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第四条 本条例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五条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获得驾驶证的人员不准在道路上骑摩托车。 第二章 骑乘前的注意事项 第六条 首先,所骑乘的摩托车应该保持机件完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2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六)饮酒后不准驾驶摩托车; (七)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摩托车; (八)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摩托车; (九)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摩托车; (十)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十一)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十一条 摩托车在没有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以前,需要移动或试车时,必须申领移动证、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按规定行驶。 第三章 骑乘中的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 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第十三条 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第十四条 骑车转变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也不要弯小转。 第十五条 骑摩托车载物,长度不能超过车身,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 第十六条 骑摩托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第十七条 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第十八条 下坡时应该注意的是在需要刹车时不能先启动前端刹车系统,否则将有可能造成前翻。 第十九条 当我们摩托车速度相对较高时不要转弯过于陡峭,否则将会倾倒造成摔伤。 第二十条 雨雪天气时应该保持摩托车车胎气压稍低,这样有益于维持摩托车的抓地力,提高行驶安全度。 第二十一条 需注意的是要避免撞到物体或碾过球形、柱体物体,这类物体极易造成摩托车的側倒,易给骑乘者带来人身伤害。 第二十二条 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第二十三条 骑摩托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不准人、货混载。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二十四条 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为五十公里,公路为六十公里。 第二十五条 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路边停车时,须开右转向灯;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须开左转向灯。 第二十六条 摩托车在夜间路灯照明良好或遇阴暗天气视线不清时,须开防眩目近光灯、尾灯;夜间没有路灯或路灯照明不良的,须将近光灯改用远光灯,但同向行驶的后车不准使用远光灯。 第二十七条 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 第二十八条 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第二十九条 摩托车行驶中,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准人工直接供油;下陡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 第三十条 摩托车行驶中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须立即报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将车移开;制动器、转向器、灯光等发生故障时,须修复后方准行驶。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必须靠右让路,并开右转向灯,不准故意不让或加速行驶。 第三十二条 超车时一定要开转向灯,确保安全下超车,不要紧贴被超越车辆 第三十三条 雨雪天气时,地面摩擦阻力 小,制动距离 ……(未完,全文共3387字,当前只显示188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摩托车安全规程) 上一篇:农村的教育现状剖析 下一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安全 安全讲话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