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应急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各镇、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纳入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增加投入,改善条件,妥善做好应急值守,保障政令传达通畅、信息传递及时、工作运转正常。
第三条 应急值守坚持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b_m等原则。
第四条 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工作机构和制度健全,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二)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三)严明工作纪律,履行交接手续,健全档案资料,做到值班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四)严格执行b_m制度。
第五条 应急值守主要任务
(一)完善值班设施设备,保证通信联络24小时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或主管工作方面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
(二)负责接报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协助本级领导和部门、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三)负责安排本级、本部门值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下级部门、单位值班工作。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应急值守工作人员职责
(一)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zhimin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负责正常工作时间外及节假日值班期间来文来电来访的登记、接待及处置等工作;
(三)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第七条县政府办公室承担县政府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政府系统应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46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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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第五条 上报方式。信息报告方式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要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准确报告或通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机构也应设专职信息报告人员,具体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报告等。经验做法或总结材料的报告方式视情况确定。s_m信息的报送遵守相关规定。
    第六条 时限要求。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在30分钟内如实向县政府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同时,要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其他地区。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
    第七条 责任主体。事发地行政管理机构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请示后,立即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
    第八条 县政府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责成分管领导组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指挥事发地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紧急应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 县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决策和处理下列事宜:召开紧急会议,听取事发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县直各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命令,调配应急救援物资,通知事发地做好各救援队伍的救灾衔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协调指挥救灾行动中的其他具体事项;组织灾情新闻发布和维护_的宣传;指导灾区和灾后处置工作。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相关事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突发事件趋势研判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趋势研判,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现有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研判,对本县未来可能发生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进行预测。
    第三条 突发事件趋势研判实行归类分析、定期报送和集中研判。
    (一)自然灾害研判。由县气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信局、县林业局、县农牧业局、县水务局和防洪抗旱指挥部等为成员。
    (二)事故灾难研判。由县安监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县消防大队等为成员。
    (三)公共卫生事件研判。由县卫计局牵头,县农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为成员。
    (四)社会安全事件研判。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信访局、县教育局、县金融促进中心、县文广旅游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等为成员。
    (五)综合分析研判。成员单位应在每个季度末的20日以前,将书面研判报告送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分类研判报告送县政府办公室。
    第四条 趋势研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季度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及提出的警示事项和应对措施等。
    第五条 突发事件趋势研判例会,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县级涉及应急管理的部门参会。例会根据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召适时召开。必要时,邀请应急管理专家列席会议。
    第六条 全县突发事件趋势研判报告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报经县政府应急委主任或常务副主任批准后,通报各镇、县政府应急委成员单位。
    第七条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积极开展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鼓励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隐患点及突发事件信息。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趋势研判报告后,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第九条 突发事件趋势研判属于可能性预测,相关部门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私自x_m,引发社会恐慌、_的。
    (二)不积极采取措施,导致事态扩大、损失加重的。
    (三)不接受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报送的风险隐患、矛盾纠纷等突发事件信息,又不及时核实突发事件信息的。
    (四)违反突发事件趋势研判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相关事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应急联动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境内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 应急联动责任单位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予以核实,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上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应急联动主要责任单位由公安、消防、卫计、安监、住建、交通等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园区)、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联动单位)组成。
    第四条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联动单位处置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应当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要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有关联动单位进行处置,并协助县政府组织实施紧急处置。
    第五条 县政府应办公室负责组织联动单位对重、特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协助县政府组织实施紧急处置。
    (一)对属于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要立即组织实施先期应急处置,同时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征询应急管理专家组相关意见后,做好后续应急处置队伍和资源的组织、调度等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协调、指挥、调度有关联动单位实施紧急处置;属于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还应当立即通知有关联动单位指挥人员和专家进驻应急救援。
    (二)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可以根据现场处置的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县政府办公室配合现场应急联动处置,负责现场外应急处置队伍、资源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有关单位应当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场地,并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所需的后勤保障。
    第六条 各应急联动责任单位根据县政府办公室指令,按照职责分工和公共事件应急综合预案的要求,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反馈处置情况和有关信息。
    第七条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相关事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处置**县境内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宣传工作;
    第三条 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及敏感事件的 ……(未完,全文共7925字,当前只显示38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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