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自2005年以来,我院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逐年上升,办案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近九年来,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各类案件783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54.2%,促进了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提高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措施得力,宣传到位,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选任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人民陪审员
我院党组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了组成结构合理,代表性广,素质高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我院多次开会专题研究,成立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实施方案,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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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业务能力。通过培训,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了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提高了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
    我院还明确政工科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考核、学习培训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制定了《人民陪审员考核任免制度》、《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人民陪审员奖励制度》,使陪审员的管理有章可循。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作为各审判庭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
    三、排案科学,机制灵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效果显著
    我院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择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通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的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审理,确保了每位陪审员时时手中有案,最大限度地扩大了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最大程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大大增强了陪审员参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我院有意识地让陪审员参与一些容易引起上访的案件的审理,在这些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有种亲切感,有利于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一些纠纷,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消除误解,有利于法院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起到了调解员的作用。近三年,人民陪审员陪审的案件年均调解率达84.4%,高出全院平均值近10个百分点。
    四、激发活力,发挥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向社会大众_
    我院考虑到陪审员来自于基层群众,对社情民意比较熟悉,与当事人在感情上、心理上有更多的认同感,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的特点,为了充分激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我院多次组织陪审员与法官进行业务及思想交流,让陪审员参与法院的集体活动,法院每次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都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加,使其与法院专职法官形成优势互补,有力地弘扬了司法民主,提高了司法工作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的_与推广。同时我院还每年专门召开一次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请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领导参加,选派人民陪审员到市中院和省高院进行培训,极大的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司法荣誉感,激发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程序不明确。对于哪些案件应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法律无明确的规定。从我院人民陪员参与审理的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是案情较为简单的刑事案件和一般性的民商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民、刑案件和行政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很少。
    二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常与本职工作冲突,参与陪审的案件数量不平衡。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陪审员年龄大都在30—50岁之间,大多数人民陪审员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和领导,本职工作较为繁忙,而案件的审理有特定的周期要求和程序要求,使得人民陪审员很难保证参与陪审的时间,往往一个案件要联系几个人民陪审员后才能确定。这样也导致人民陪审员之间参与陪审案件数量的不均衡。如有些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近30件,也有部分人民陪审员每年仅参审1—2件案件,甚至还有少数人民陪审员零参与。
    三是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人民陪审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难免出现“陪而不审 ……(未完,全文共3222字,当前只显示179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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