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
| **市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突破****攻势,鼓励**、**依托重点园区与其他区(市)、经济功能区之间加强“飞地经济”合作,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飞地经济”,专指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双招双引”过程中,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将**、**以外相关区(市)、经济功能区(即“转出地”)资金和项目(企业)放到**、**重点园区(即“转入地”,主要包括**“四区七园”和**“一基地六园区”等重点园区),利用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配等机制,实现共赢的经济模式。 第三条 “飞地经济”项目主要包括: 1.跨区(市)新上产业项目。指由“转出地”首先洽谈对接,根据项目需求和产业特点,引荐转到“转入地”落地建设的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 2.跨区(市)搬迁产业项目。指税务登记在我市各级税务机关,因实际生产经营地由“转出地”整体迁移至“转入地”,按照政策规定需进行税收征管关系调整的企业搬迁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4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对跨区(市)合作园区项目形成的地方级税收,采取“一园一策”方式,由转入地与转出地双方根据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园区项目性质、优惠政策等因素,协商确定分享比例。已建成的园区,采取托管方式委托其他区(市)、经济功能区运营的,也可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第六条 “飞地经济”项目的经济考核指标分享。 1.“飞地经济”项目常规统计调查按现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由转入地政府统计部门负责统计、核算和发布。(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2.在政府内部考核时,对于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进出口额、外商投资额等经济指标,原则上由“转出地”和“转入地”按照5:5进行划分,或综合考虑权责关系和出资比例,以及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等资源环境因素,由双方进行协商划分,仅作专门用途供内部使用。(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统计局) 第七条 “飞地经济”项目其他责任划分。 1.“飞地经济”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转入地”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2.“飞地经济”项目节能减排降碳考核指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转入地”按现行制度和口径进行统计考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第八条 “飞地经济”鼓励政策。 1.市财政连续3年设立市“飞地经济”以奖代补资金,对推进“飞地经济”成效显著的区(市)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当地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具体奖励办法由市财政局制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对**、**新增“飞地经济”项目形成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等收入,3年内市级财政分成部分的50%返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3.“飞地经济”项目在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申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产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 4.“飞地经济”项目同等享受“转入地”招商引资以及其他各项优惠政策,对于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重点奖励扶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5.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的“飞地经济”项目,统筹纳入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优先保障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飞地经济”项目能耗指标实行市级统筹,指标单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企业迁入“飞地经济”园区,允许保留包括行政区划在内的原企业名称不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将“飞地经济”发展情况尤其是引荐项目和园区合作情况纳入区市综合考核,对扶持**、**“飞地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区市予以加分奖励。(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商务局) 第九条 “飞地经济”项目管理流程。 1.新上产业项 ……(未完,全文共3494字,当前只显示19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上一篇:县文体新广局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下一篇:环保大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教师 党务讲话 科技 科学发展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