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医院员工退出管理制度 | ||
医院员工退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医院员工退出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留住人才、剔除庸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遵循“公正公开、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原则进行员工退出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本部,**分医院参照执行。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医院员工退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范围与形式 第五条 医院实行日常考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十一条 上报程序为:首先由用人科室(部门)负责人组织科务会,形成书面报告按程序向对应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由人资源部提交院班子会研究,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退出。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应在退出方案批准后,负责会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与拟退出人员进行正式的面谈沟通,明确指出其不足和缺点,并给予合理建议,帮助其端正思想、调整心态。 第十三条 在完成与拟退出人员的面谈沟通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按批准方案实施退出。在面谈沟通后若有特别情况的,人力资源部须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医院领导审定。 第十四条 考核不合格,并根据医院退出机制经审定实行降级、降职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第十五条 考核不合格,已不适合担任现岗位工作并经审定实行待岗的,待岗期限为 2 个月学习培训,自审定之日起计算。待岗期间月工资按贵阳市南明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奖金。 第十六条 在待岗学习培训期间期间,待岗员工应移交原岗位工作,待岗学习培训结束后,可以在医院范围内寻找合适岗位。待岗员工如选中合适岗位,并与接收科室(部门)协商一致的,由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待岗员工经批准重新上岗的,员工的薪酬按新的岗位和职级重新确定。 第十七条 待岗学习期满后,员工仍未寻找到合适岗位或无任何科室(部门)接收的, 医院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由人 ……(未完,全文共1483字,当前只显示89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医院员工退出管理制度) 上一篇:局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工作情况报告 下一篇:督学工作计划 相关栏目:医院 职工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