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检察院档案管理制度 |
检察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档案工作管理,规范档案工作流程,确保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检察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档案的借阅、利用、销毁等工作的管理。 三、档案员负责档案归档、管理、借阅和销毁等工作,院档案鉴定小组负责销毁档案鉴定。 四、归档 (一)档案员每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六、借阅 (一)外单位需借阅本院档案的,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需借出的,在“借出”栏填写全宗号和卷号),报主管检察长或党组书记审批: a)外单位查阅或借出档案的,报主管检察长审批; b)查阅或借出党组会议记录、纪要和纪检监察材料的,报党组书记审批。 (二)主管检察长或党组书记于当天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三)经批准后,档案员调出档案卷宗并完成以下工作: a)查阅档案的,安排查阅者在档案室查阅; b)需要复印档案材料的,根据《文件复印工作流程》办理; c)批准借出的,核对全宗号和卷号后,将档案交借阅人,并告知注意事项。 (四)档案借阅后,档案员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登记档案利用情况,并对借出的档案进行跟踪催还。 七、销毁 (一)档案员定期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清理,并造册登记。按规定应予销毁的,制作《关于销毁**等档案的请示》(附销毁清单),提出销毁意见,报档案鉴定小组鉴定。 (二)档案鉴定小组在一周内鉴定拟销毁档案是否确已失去保存价值,提出鉴定意见报主管检察长审批 ……(未完,全文共1036字,当前只显示62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检察院档案管理制度) 上一篇: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责任心,提升执行力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检察院竞争上岗工作管理办法 相关栏目:检察院 政法武装 档案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