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2021年县城区亮化实施方案
关于2021年县城区亮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县城区人居环境,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味,全面打造最美县城,有效巩固亮化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启动、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要求,采取县政府统一组织、全社会广泛参与、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方式,以主要街道亮化为框架、以标志性建筑物美化亮化为重点、以公园广场亮化为点缀,以公共设施美化亮化为烘托,营造整洁、温馨、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县城区城亮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局、县住建城管局、县经科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8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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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日-10日)。落实人员,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县亮化领导小组派专人对城区亮化工作进行巡查。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20日)。各亮化责任单位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亮化建设维护。在完工后由亮化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三)巩固维护阶段(2020年1月20日起)。对建设完工的亮化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对老旧过时的亮化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五、时间要求
    2021年1月20日起城区亮化设施每晚18:00开始亮灯。2021年1月20日至2月5日亮灯至凌晨1:00,2月6日至2月28日亮灯至早上6:00。
    六、责任分工
    (一)县住建城管局牵头联系督促沿街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或住宅楼体、房地产开发楼盘亮化任务,建筑物产权单位承担责任楼体亮化美化工作的建设、投资、管理责任;负责节点亮化的建设管理等责任。
    (二)县电力公司(路灯所)负责县城市政设施、建设大道、城镇路、钟楼街等悬挂灯笼、公共广场、绿地、桥梁和白马河城市段亮化任务。积极配合,支持各单位亮化美化工作,确保亮化工程顺利开展。
    (三)县金融办牵头联系督促县金融类单位办公或住宅楼体亮化工作的组织,各金融类单位承担责任楼体亮化美化工作的建设、投资、管理责任。
    (四)县经商科技局牵头联系督促商贸、企业宾馆、饭店的楼体及商业街区亮化美化工作的组织,各企业单位承担责任楼体亮化工作的建设、投资、管理责任。
    (五)县民政局牵头做好路名牌亮化和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六)确需亮化而责权不明的亮化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设计,确保效果。各沿街单位楼体亮化新建或维护方案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对接设计单位并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协作,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和各自任务分工,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按时完成任务。不断巩固现有亮化成果,完善县城区未设置使用以及被损坏的亮化设施。
    (三)强化责任,加强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对建设的灯饰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县公安部门要及时查处 ……(未完,全文共2113字,当前只显示12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2021年县城区亮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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