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深入践行“一岗双责”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
|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深入践行“一岗双责”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职尽责,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努力为企业各项中心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今天,我依据《条例》的文本及一些相关材料讲三点意见: 第一部分,认真学习《条例》,着力强“根”铸“魂”; 第二部分,牢记“一岗双责”,依照规定履责; 第三部分,抓好工作落实,促进公司发展。 第一部分 学习贯彻《条例》,着力强“根”铸“魂” 首先给大家捋一捋《条例》出台的基本遵循;然后聚焦条文,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并从中总结体会《条例》的特点;最后讲《条例》该如何实施。 中组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就《条例》制定所遵循的原则讲过这样一段话:“在《条例》制定工作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贯彻党中央精神。深入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有关部署。二是坚持系统集成。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吸收已有制度成果,结合企业实际,突出重点难点,做到与已有政策有机衔接、相互贯通。三是强化问题导向。聚焦_总书记指出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以及新一轮央企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措施办法。四是注重继承创新。适应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要求,把长期以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制度规定。对需要深入探索的,提出原则要求,留出政策空间。”我认为这段话中的四点原则可以明确为《条例》具有的四个特点。 从整体上看,我认为这九章内容可以分为几个板块:第一个板块是总则,主要讲《条例》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第二板块是第二章和第三章,讲组织的设置及主要职责。第三个板块我认为是《条例》最核心的内容,讲了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到底怎么工作,要做些什么事。我觉得《条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我们过去常常讲的“两张皮”,即怎么把作为经济组织的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党建融合起来。这一板块由第四、五、六、七章构成,回答和解决了党的领导怎么融入到生产经营中去,国有企业党建怎样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问题。其实党建高质量发展需要党组织的发展,落实到组织个体里首先是普通的党员。所以《条例》第五章对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的建设作了明确规范和要求。党组织中除了占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四个坚持阐明了高素质是怎么来的,通过党建得来的。“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条例》主要讲的是国企的党建工作,属于党建中的基层党建工作,最后落实到了党支部的建设上。 第五个坚持就是讲政治了,明确提出了企业的发展靠谁发展、为谁发展,最后落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目标上。 五个坚持从工作方式、工作标准、工作队伍、工作依托、工作目的五个层面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作出了明确表述和规范。 结合具体条文来看,第二章(组织设置)包括从第四条到第十条共七条,讲的是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的一般性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了国有企业中党员的人数,即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是以党员的人数为标准来设立的。 党员人数超过或等于100人国有企业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简称党委;不足100人的在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情况下也可以设立党委;多于50人不足100人的按一般规定设立党总支;不足50人的可以通过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置党总支;多于3人就应该成立支部;多于7人就要成立党支部委员会。另外还特别明确了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的党委。 第五条对国有企业党委、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的产生、换届,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换届选举工作作了明确规范。我觉得主要就是两个内容,产生和换届。从产生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党委是由党员大会或党员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从换届的角度看,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组织产生之后就要组建党委了,所以第六条讲了党委的人员构成,也是根据人数来定的。 国有企业的党委党组织通过法定程序产生之后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到2人。关于党委的部分大家作个了解就行,不做重点要求。 第六条里还讲了党总支。党总支人数不多,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也是单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一般情况下没有党总支副书记,但必要时也可以设置。对书记的党龄也有明确要求,至少一年。大家可以发现《条例》中对国有企业的党委、党总支成员构成的要求非常细致。 第七条对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央企的党委(党组)作了明确构成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现实中确实有指派的情况,尤其是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指派党组织的负责人。这是对核心人物的产生作出的明确要求。 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的党委要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也要设立纪检委员。也就是说党委可以设置一个机构或一个人来管纪检,总支和支部是设置一个纪检委员。 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在混改的国有企业中党组工作要怎么开展。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就是对于混改的国企要在其混改过程中同步对没有党组织的进行设置,对有党组织但由于混改产生人员、结构、工作部门变化的进行调整。 第十条对党组织设置时的一些特殊情况作了明确安排。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的工程研发必须有临时党组织,现在我们很多走出去的企业都设立了临时的党支部、总支,对于这些企业的人员我们也对他们进行培训,学习《支部工作条例》时都会把他们召集回来。 组织设置以后到底要做些什么事呢?接下来就是第三章(主要职责),这一章讲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共2条。 第十一条明确了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主要发挥的是领导作用。 整个的第十一条罗列了7点国企党委(党组)在发挥领导作用层面上需要履行的主要职责,在此不做重点讲解。 接下来看第十二条,与第十一条相较,第十二条的主体往下挪了,进入了基层。国企党组织中最基层的就是党支部。 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怎么样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细分为6个小点。这也是我们要掌握的重点。 第一点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生产经营也要讲政治,这一点跟第十一条是对接的。 紧接着第二点是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要如何参与呢?在第三、第四点给出了答案。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这是从正面来说的。 第五、第六点从反方向提出了要求。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组织设置了,人员落实了,职责明确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到底要怎么开展?我们来看第三大部分,也就是《条例》的第四、五、六、七章。我认为在这4个章节中第四章是关键,具有创新性,并且是对实践的回应。 第四章(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包括第十三条到第十七条,共五条。其中第十三条明确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法定地位,要求把党的工作要求写进公司的章程。这是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相结合的一个重要前提。第十四条是我认为有创新性的一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_保证了党的工作在国有企业中的开展,破解了我们前面讲的“两张皮”问题。第十五条分列了国企党组织开展工作到底要做些什么事情。第十六条明确了对国企里党的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及党组织在管理上的领导权和管理权。第十七条主要讲民主管理,我把它理解为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这是总体上讲,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 关于党委的章节,我们在这里不做重点讲解。这里着重看一下第十六条,对企业领导人和人才工作作出了规范,规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做好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同时还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重点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工作,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企业的领导人应该具备怎么样的素质呢?《条例》十六条用了二十个字来概括:“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同时这也是我们选人用人和领导人进行自我修养、教育的标准。 第十七条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接着看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包括第十八条到第二十二条,共5条。这部分我觉得大家理解起来不会很难,因为一般基层党组织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方面涉及的问题正是《条例》中所体现的内容。第十八条讲的是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第十九条是组织建设。 第二十条是党员队伍的日常管理。 二十一条是基层党 ……(未完,全文共12502字,当前只显示45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深入践行“一岗双责”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上一篇:市委书记在全市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上的讲话 下一篇:援建扶贫干部扶贫工作有感 相关栏目:学习体会 学习材料 法律 政治法律 读后感 开学 公司 企业讲话 民营招商 质检 科技 党务讲话 科学发展 劳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