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两亮一做一争”活动中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
在“两亮一做一争”活动中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两学一做一争”活动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就在**党员中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员“活动组织难、队伍管理难、作用发挥难”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模范意识、争先意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二、范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扣减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针对党员未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侵害群众利益、不认真承诺践诺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扣减分,由党支部委员会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党员违反_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积分标准。各党支部结合实际,细化党员积分的具体考核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分、奉献分、扣分项目,以及评分、计分、扣分标准,经党员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党员申报积分。党员本人将自己办实事、做奉献情况,每月至少向支部委员会报告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审核登记。 (三)支委认定评分。支部委员会综合党员履行义务、履诺践诺和个人提报材料,对党员增加分和扣减分、“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由考评小组登记在党员积分卡上。 (四)党员大会评议。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考评会议,对党员履行承诺、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进行评议,按照优秀(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基本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计算党员的评议得分。 (五)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六)计算年度 ……(未完,全文共1796字,当前只显示108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两亮一做一争”活动中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上一篇:学习贯彻__“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研讨发言提纲 下一篇:在“双节”期间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教育 创建活动 组织讲话 党团知识 七一党建专题 管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