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
| ***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_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_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_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0〕83号)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性发挥路长制在道路管护中的牵头作用和保障作用,“管好、护好、运营好”已建好的道路,让道路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结合我县公路实际,就进一步细化公路管养责任体系,加强道路养护管理,提升公路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_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推动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聚焦“让道路成风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奋斗目标,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管养办法,建立健全“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管理体系,规范完善“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管养到位”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管养水平,打造“建养并重、外通内连、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 县级路长 县级路长由分管交通副县长,交通局班子成员以及公路事务中心、交通执法支队、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等交通行业涉路单位的县管干部担任。对责任范围内国、省、县道的路长制工作负总责,落实县总路长交办事项。负责做好责任范围内国、省、县道路(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综合管理,组织开展路长制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 乡级路长 乡级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担任。对所辖范围内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负总责,落实县总路长、县级路长交办事项。负责具体落实所辖范围内乡村道(含桥梁、隧道)、 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综合管理,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道路管理及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处置、跟踪及落实。 (四) 村级路长 村级路长由村社干部担任,对所辖村(社区)内社道路长制工作负总责,落实上级路长交办事项。在乡级路长指导下,健全村规民约,负责具体落实所辖范围内社道(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具体工作,组织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强化日常巡查,并对道路进行日常养护管理。 (五) 路长制办公室 成立县级总路长制办公室,由分管交通副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县公路事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公路事务中心,作为全县路长制管理的日常机构,牵头推进路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制定议事规则、管理制度,建立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督办落实等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重大事项,负责县级和乡级路长考核工作。 各乡镇(街道)设立乡级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分管交通领导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安监办,负责执行县级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制度规范,统筹协调责任范围内乡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重大事项,负责对村级路长的指导考核工作。 四、工作职责 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和县、乡、村道路长对所管道路具体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一)路长职责 县路长对全县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负总责。负责全面落实中央、交通运输部、**市等政策规定,贯彻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市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组织研究制定公路发展政策,建立健全公路公共财政保障、目标绩效考核和部门协同推进等工作机制。 县、乡、村道路长分别对所管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直接负责,协调解决责任道路的“建管养运”和“畅安舒美”等问题,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对责任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督办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协助总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制定完善路长制工作规则、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解决有关事项;组织对县级路长和乡级路长办公室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总路长提出考核建议;定期向总路长汇报有关工作。 乡级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统筹协调责任范围内乡村公路重大事项,组织对乡道路长和村道路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总路长办公室提出考核建议。 五、基本制度 建立三项基本制度,完善路长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总路长办公会议制度。总路长原则上每年应组织召开不少于两次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公路管理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乡级路长原则上每年应组织召开不少于四次办公会议,组织落实总路长办公会议精神。二是建立道路巡查制度。县、乡、村道路长应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在汛期、恶劣天气等期间应加大巡查频率,督办管理、养护等工作落实,保障道路正常通行。三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总路长办公室和乡级路长办公室按照考核制度,每年对路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养护资金划拨挂钩。 六、管养队伍 建好用好两支管养队伍,保障路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建好用好县、乡、村三级养护管理队伍。分类有序推进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市场化养护、社会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群众分段义务养护等方式开展日常养护,构建专群结合的养护机制。二是建好用好“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队伍。国、省、县道的路政管理由县级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乡、村道的路政管理由乡镇(街道)交通管理站负责,交通管理站设在安监办,乡、村道监管员由乡镇交通管理站委派专职人员担任;社道护路员由村民委员会道路管护队负 ……(未完,全文共4626字,当前只显示257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上一篇: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_改革实施方案 下一篇:精神文明宣传阶段性总结报告 相关栏目:交通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