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煤矿岗位职责 |
| 煤矿岗位职责 第一章 矿负责人岗位职责 矿长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建设建设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建设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建设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建设、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 第3条 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建设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建设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 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第5条 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第6条 保证煤矿的安全建设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建设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第7条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8条 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建设新技术,开展安全建设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第9条 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10条 切实保证煤矿建设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第11条 每月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建设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建设指示、分析安全建设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建设中的重大决策。 第12条 经常深入煤矿建设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建设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13条 在本煤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4条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5条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本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16条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建设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17条 负责批准不能保证开拓掘进工作面的安全措施。 第18条 负责批准水淹队域下采掘工程设计。 第19条 负责批准“带水压开采”安全措施。 第20条 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8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2条切实抓好分管范围的质量达标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质量达标自检,严格按标准现场打分定级,对影响矿井整体形象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安排施工力量,加以解决,确保矿井和本专业达到特级标准。 第3条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协助矿长开展好质量达标工作的检查,按时参加矿质量达标会议,对质量标准化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根据矿质量达标会议,组织有关单位按期解决。 第4条参加审查年度质量达标工作计划,制定本专业口的达标规划,并督促实施。 第5条对分管范围内在达标中出现问题时,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亲自审批措施,进行整改,并对问题单位追查处理,确保本专业口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 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矿长助理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加强对分管科室、队组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3条 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建设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4条 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5条 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第6条 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 第7条 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第8条 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9条 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建设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建设。 第10条 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每旬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建设巡回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 第11条 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第12条 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确保其满足要求。 第13条 主持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 第14条 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第15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1条 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等灾害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上述灾害的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 第3条 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建设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4条 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第5条 负责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第6条 对煤矿的“三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队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 第7条 负责批准水淹队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 第8条 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第9条 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建设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第10条 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第11条 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12条 按时参加矿长矿长助理召开的有关安全建设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第13条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第14条 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15条 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6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7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采煤副总岗位职责 第1条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采煤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2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及上级的有关规定,从技术上保证全矿回采产量按计划完成; 第3条 及时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开采技术水平; 第4条 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及时采取技术措施,保障采区回采率、工作面回收率不低于规定指标; 第5条 定期组织回采工作面安全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经常召开采煤技术人员会议,研究制定顶板管理等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6条 组织制定和审查采煤队的技术作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第7条 推广煤炭开采新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提高煤炭生产机械化水平,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第8条 参与编制年、季、月度回采接续计划和远景规划,计划下达后,协助生产副矿长组织各采煤队实施; 第9条 督促采煤队提高煤炭质量,从技术上采取措施,降低原煤灰份及含矸量,确保煤质达到规定指标; 第10条 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掘进副总岗位职责 第1条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掘进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2条 参与编制年、季、月度开拓掘进接续计划和长远规划,计划下达后,协助生产副矿长组织掘进队实施; 第3条 贯彻国家的有关技术政策及有关规定,从技术上保证全矿开拓、掘进计划的完成; 第4条 编制和审查掘进队的技术作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经常检查执行情况,保障安全生产; 第5条 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掘进进度和地质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搞好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确保掘进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6条 及时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总结经验,消灭掘进中的技术责任事故和无效进尺; 第7条 定期组织对掘进头安全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定期召开掘进技术人员会议,研究地质情况和技术措施; 第8条 推广掘进新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提高开拓掘进机械化水平,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第9条 检查掘进队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合理确定支护形式,节约材料消耗,降低掘进成本; 第10条 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通风副总岗位职责 第1条 必须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本企业的通风技术管理工作。 第2条 加强对分工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 第3条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第4条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对煤矿的建设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5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风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第6条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通风专业安全技术措施。 第7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矿井配风计划的审批。 第8条 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 第9条 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 对“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11条 通风系统做重大调整时,通风矿长助理应协助总工程师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 第12条 反风演习时,通风矿长助理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 第13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机电副总岗位职责 第1条矿井机电、运输副总工程师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管专业技术工作,对矿总工程师负责。 第2条认真贯彻执行国j-a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标准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保证矿井机电、运输工作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3条参与编制矿井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生产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第4条组织制定和审定矿井机电安装和维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参与安全技术论证。 第5条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检查。加强对机电、运输业务的技术领导,协助矿总工程师进行机电、运输重大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落实井下带班职责。 第6条研究省内外先进技术,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协助总工程师搞好技术革新活动。 第7条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定期对机电工程技术人员和区队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和机电队伍的技术水平。 第8条完成矿长及矿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运输副总岗位职责 第1条 在总工程师和机电副总经理 ……(未完,全文共20103字,当前只显示483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煤矿岗位职责) 上一篇:公司“旗帜领航,安全护航”党课开展情况总结 下一篇:关于《道德经》中“道”的论述 相关栏目:煤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