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在区药品集采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 在区药品集采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药品集采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我区前期药品集采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药品集采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努力方向,确保药品集采政策在我区能够扎实落地,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提升全区医疗保障水平。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医保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全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刚才,区医保局就近期集采药品供应监测情况以及“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发言,同时,部分医疗机构也分享了在药品集采工作中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讲得都非常好,我都表示赞同,大家务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前期药品集采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一)集采政策广泛覆盖,药品价格大幅下降 自药品集采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全力推动集采工作的实施。截至目前,已累计参与了多批次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涉及药品品种多达数百种,覆盖了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多个常见慢性病领域,以及部分抗肿瘤、抗感染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以高血压常用药物硝苯地平控释片为例,在参与集采前,每盒价格高达30元左右,经过集采后,价格降至5元左右,降幅超过80%。糖尿病治疗药物二甲双胍,集采前每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非中选产品采购超量现象较为普遍 在集采工作中,部分医疗机构存在非中选产品采购超量的情况。一些医疗机构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或者由于对集采政策理解不到位,在采购药品时,过度采购价格较高的非中选产品,而对中选的集采药品采购量不足。据统计,全区约有*%的医疗机构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超过了规定标准,个别医疗机构的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甚至高达*%。这种现象不仅违背了药品集采工作的初衷,也不利于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群众用药负担的减轻。以某医疗机构的抗生素采购为例,该机构在采购抗生素时,非中选的高价抗生素采购量占总采购量的*%以上,而中选的集采抗生素采购量仅占*%,导致患者在使用抗生素治疗时,医疗费用居高不下。 (三)集采药品供应稳定性有待提高 虽然大部分集采药品能够按时供应,但仍存在部分药品供应不稳定的情况。一些中选企业由于生产能力不足、原材料供应短缺等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供应药品。例如,在某批次抗肿瘤药品的集采供应中,部分中选企业出现了供应中断的情况,导致我区部分癌症患者的治疗受到影响。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区因集采药品供应不稳定导致医疗机构药品短缺的情况发生了起,涉及药品品种种。药品供应的不稳定,不仅影响了患者的治疗效果,也给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工作带来了困扰。 三、扎实推进下一阶段药品集采工作重点任务 (一)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加快集采药品采购进度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医疗机构对药品集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药品集采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集采药品采购工作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政策培训等方式,让医院管理层、医务人员深入了解集采政策的意义和要求,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二是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各医疗机构要对现有药品采购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堵点,简化不必要的环节,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集采药品采购机制。例如,可以建立集采药品采购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集采药品的采购需求;加强与中选企业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采购计划,确保采购订单能够及时下达、药品能够按时配送。同时,要加强对采购进度的跟踪和管理,建立采购进度台账,定期对采购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对采购进度缓慢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督促和问责。 (二)严格控制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确保集采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明确采购标准,规范采购行为。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非中选产品的采购比例。对于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非中选产品,可以在规定比例内进行采购,但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同时,要加强对非中选产品采购的审核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防止出现过度采购非中选产品的行为。例如,可以成立由医院领导、医保办、药剂科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药品采购审核小组,对每一笔非中选产品采购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采购行为合规、合理。 二是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医疗机构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设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对严格执行集采政策、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控制良好的医疗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在医保基金结算、医院等级评审等方面给予倾斜;对非中选产品采购超量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减医保基金支付额度、限制医院部分药品采购资格等。通过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医疗机构自觉遵守集采政策,合理控制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 (三)加强与中选企业沟通协调,保障集采药品供应稳定性 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生产供应情况。区医保局要加强与中选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沟通制度,每月至少与中选企业进行一次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计划、原材料供应、产能情况等,掌握集采药品的供应动态。对于可能影响药品供应的问题,要提前预警,并与企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例如,在原材料供应紧张时期,医保部门可以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采购困难,确保企业能够正常生产。 二是强化合同管理,严格落实违约责任。各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明确药品供应的数量、质量、时间等要求,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加大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中选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供应药品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对于多次出现供应问题的企业,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如暂停该企业在我区的药品采购资格等,以保障集采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四)持续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提质扩面,提升基层群众用 ……(未完,全文共4623字,当前只显示25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区药品集采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上一篇:在全市工业产品检验青年突击队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在全区基层中医药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药品 电信 会议致辞 会议主持 会议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