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在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专题部署推进会上的讲话 |
| 在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专题部署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专题部署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最新部署要求,分析当前我县宅基地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与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细化举措,推动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关键之年。农村宅基地管理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耕地保护红线,事关乡村治理大局,是“三农”工作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近年来,我县稳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持续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累计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万宗,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部分乡镇审批流程不规范、联审联办机制运行不畅;违法占地建房、超面积建设现象时有反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效率不高;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进度偏慢;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数字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策落地成效,也制约着乡村振兴整体推进步伐,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大意义 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农村一项基础性制度,承载着保障农民居住权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维护乡村_的多重功能。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第一,规范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严把审批关口,健全联审联办高效服务机制 审批是宅基地管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服务群众的前沿窗口。要按照“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全面优化审批服务,真正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一是全面落实一窗受理制度。所有乡镇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综合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机制。农户申请建房只需向村委会提交一套材料,由村级初审后统一报送乡镇综合窗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内部并联审核,不得要求群众分头跑部门、重复提交材料。要严格落实审批时限要求,平原乡镇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核发证,山区乡镇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一次性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慢”问题。 二是严格规范审批标准条件。坚持“一户一宅”法定原则,严格按照省级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审批,不得超标准批准用地。要精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确宅基地申请资格条件,重点保障无房户、危房户、符合分户条件农户的合理建房需求。对子女结婚分户、老人单独居住等刚需家庭,要结合实际合理放宽分户认定条件,解决群众实际居住困难。同时,要严格执行“三个一律不予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一律不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批,不符合村庄规划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一律不批,从源头杜绝违规审批。 三是规范村级初审把关责任。村级组织是宅基地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农户申请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村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要重点审查申请人资格、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四至边界、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关键内容,确保申请真实合规。要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每村明确1—2名协管员,负责政策宣传、申请受理、日常巡查、信息上报等工作,打通宅基地管理“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全程监管,坚决守住耕地保护和合规建设底线 规范管理重在监管,必须把监管贯穿建房全过程,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四到场”监管制度。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农房必须执行“申请审查到场、开工放线到场、施工巡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全程监管机制。开工前,乡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必须联合上门实地放线,明确房屋四至边界和建设范围,未放线不得开工。施工过程中,村级协管员要定期巡查,乡镇部门要开展抽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层数、风貌建设,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房屋竣工后,必须组织联合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置。 二是严厉整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要常态化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聚焦占用耕地建房、超面积建设、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限期复耕,坚决遏制增量。要严格执行“两个不允许”要求: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违规占用农村土地建设私人宅院,严查严防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行为,切实维护农村土地管理秩序。 三是健全动态巡查防控体系。建立“县级督导、乡镇巡查、村级排查”的三级动态巡查机制,乡镇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村级每周开展日常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密巡查频次。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违法建房行为。要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升违法建设发现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降低群众损失和执法成本。 (三)盘活闲置资源,提升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在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要积极稳妥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唤醒沉睡资源,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是稳慎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严禁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对进城落户、有稳定居住条件且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要给予合理经济补偿,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本村村民建房需求,符合条件的可复垦为耕地或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空心村治理等工作,有序推进零散宅基地复垦整理,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是分类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要因地制宜探索盘活路径,鼓励利用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民宿、农家乐、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创意办公等乡村产业,支持村集体和农民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出租入股等方式增加收入。要加强租赁合同管理,规范租赁期限和用途,严禁利用闲置农房违法违规开发商品住宅、建设私人会所。要建立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信息平台,发布供需信息,促进供需对接,提高盘活效率。 三是强化村集体统筹管理职能。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管理中的所有权主体作用,指导村级组织制定完善宅基地管理章程,规范民主决策程序。鼓励村集体对闲置宅基地进行统一收储、统一整治、统一招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历史形成的超面积宅基地、一户多宅等,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归村集体所有,用于村庄建设和公益事业,体现公平公正。 (四)化解历史遗留,稳妥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宅基地确权登记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分类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加快确权登记进度。 一是分类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对不同时期形成的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依法依 ……(未完,全文共6406字,当前只显示308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专题部署推进会上的讲话) 上一篇:**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省委政法委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卫生 三农 新农村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