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人民法院_组议事规则 |
| 人民法院_组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院_组议事决策,推进_组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_章程》《关于新形势下_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__组工作条例》等_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_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三条_组作出重大决策,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_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_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_组讨论和决定基层_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_员、处分_员重要事项,应当严格按照_章_规和_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_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_组会议形式。 第二章会议议题确定 第五条_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贯彻落实_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 (二)制定和审议重要文件。 (三)工作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 (四)重大改革事项。 (五)重要人事任免。 (六)重大项目安排。 (七)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 (八)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 (九)审计、巡视巡察、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会议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初步决策意见。 (五)需要表决的议题,到会_组成员进行表决,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第十五条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_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地参与_组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表意见,表明个人态度。 第十六条会议表决: (一)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_组成员半数为通过。 (二)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三)未到会_组成员的意见不得计入票数。 (四)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 (五)会议表决、票决结果应当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十七条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_组会议讨论表决。 第十八条出席和列席_组会议人员应当遵守政治纪律和会议纪律,凡_组会议讨论的议题或形成的决议、决定,没有实施公布前或在一定的时期内不宜公开或经讨论尚未形成决议、决定的议题,以及_组成员在_组会议上的发言,与会人员应当b_m,不得泄露,不得在其它场合发表与_组决议、决定不同的意见,不得当老好人或出卖他人。 第五章议事决策落实 第十九条_组成员对_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_组织报告,但在院_组会议或上级未改变原决议、决定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第二十条_组会作出的决策,由_组成员、院领导按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向_组书记汇报,重大事项向_组汇报。 第二十一条_组会的决策,由院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 第六章会议保障 第二十二条_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除干部任免和少数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应编发会议纪要在办公内网发布。 第二十三条经_组会议讨论通过、以院_组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_组书记签发,或委托_组副书记签发。_组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二十四条_组会议记录、纪要和有关文件材料按年度立卷归档。查阅会议记录,需经_组书记或_组书记委托的_组副书记批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由院_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施行。2018年2月24日印发的《人民法院_组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人民法院_组议事清单 根据《__组工作条例》第十七条,关于_组应当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对_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_组议事规则》,制定本清单。 一、贯彻落实_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市委工作要求 (一)学习贯彻落实_的路线方针政策,_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中央领导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意见、措施。 (二)学习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文件、重要综合性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意见、措施。 (三)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省委、市委领导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意见、措施。 二、制定和审议重要文件 (一)审议以院_组名义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二)审议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法院工作报告。 (三)审议以院_组名义上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市委的重要请示、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下级_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重要工作 (一)研究决定全市法院和院机关发展中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重要工作安排、重要专项工作安排等重大事项。 (二)研究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部署。 (三)研究决定全市法院和本院机关司法改革及其他重大改革事项发展规划、阶段计划、工作部署。 (四)研究决定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阶段计划、工作重点。 四、研究重要人事任免 (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本院干部推荐、任免、调整、晋职晋级和其他有关人事事项。 (二)研究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工作、领导干部任免、调整建议意见和基层法院院长任免,落实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 (三)讨论决定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职务事项。 (四)讨论决定本院机关公务员考录、书记员招聘、法官遴选和公务员公开遴选。 (五)本 ……(未完,全文共5050字,当前只显示243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人民法院_组议事规则) 上一篇:广电网络公司分公司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一篇:工作人员请假休假管理办法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法院 政法武装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