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刑事赔偿案件成因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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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概念上讲,刑事赔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冤狱赔偿,是指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损害而产生的国家赔偿责任。毋须置疑,从1995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来,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逐步增多。但究其原因,却是纷纭复杂。结合朝阳市检察机关刑事赔偿工作的实践,我们试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刑事赔偿案件的成因及相关的对策作几点肤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刑事赔偿案件成因的探讨) 上一篇:镇党委2007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一篇:创新监狱检察工作的检察长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