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小企业发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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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1999〕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本市小企业发展较快,对繁荣经济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为了进一步发挥小企业的作用,现就促进本市小企业发展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以市场为导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小企业发展的决定) 上一篇: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下一篇:关于促进本市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的指导意见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统战民政 政府 财政 政府报告 公司 企业讲话 科技 党务讲话 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