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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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修订)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特修订本规定。 一、本市实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并设立专门机构,对在沪开发的或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实施转化的项目,进行技术等级。市场前景、项目风险及知识产权状况等方面的认定。由市政府颁布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上一篇: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 下一篇: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小企业发展的决定 相关栏目:质检 科技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