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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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6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8号令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作的管理,准确反映组织机构的信息,完善社会管理、监督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组织机构代码(以下简称代码),是指根据国家有关代码编制原则编制,赋予本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的唯一、始终不变的法定标识。 第三条(登记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下列组织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代码登记手续: (一)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经企业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三)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办法) 上一篇: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若干意见 相关栏目:共青团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七一党建专题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