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教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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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制度中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的法规制度。州教育局紧密结合教育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强化责任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现汇报如下: 一、理顺各自的责任主体地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明确三个责任主体。一是明确各级党政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我局强化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领导责任。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还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解决了办公经费。全县已形成由各级教育单位党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机制和格局。二是明确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3月5日,各单位一把手向教育局递交?si涫档撤缌ㄉ柙鹑沃圃鹑巫春凸娣吨行⊙铡 ǹ煳耐鴋ttp://www.fanwy.cn省略6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教育部门)) 上一篇:年度涉外税收工作总结 下一篇:财政局总会计师2007年度工作述职述廉报告 相关栏目:督查 述廉报告 建筑 规章制度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思想汇报 个人总结 教育 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