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政协陕西省委员会设置若干专门委员会。
  第二条 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
  如何开展好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
  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
  省委员会联谊会章程
  省委员会秘书长会议工作规则
  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省委员会机关人事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省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
  人民政府和政协陕西省委员会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
  省委员会委员视察工作条例
……(未完,全文共1703字,当前只显示102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

上一篇:省委员会联谊会章程
下一篇: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作用的意见

相关栏目:共青团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