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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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及行政不作为的发生,保证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依法、高效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州工商局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是指本局及其执法机构和执法工作人员,发生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及行政不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上一篇:工商局200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评自查综合情况报告 下一篇:工商局查处虚假标注案件的做法 相关栏目:政协 质检 统战 工商 政协讲话 统战民政 政府 人事 行政 执法 法律 法制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