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基层工商局、所之间工作衔接问题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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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顺局科室、所关系,走出认识上的误区。树立“科室、所机构设置平等”的理念,澄清干部头脑中长期形成的“科室与所是上下级关系”的模糊意识,明确科室是县级工商局机关的内设机构,工商所是工商局的派出机构,二者之间是业务工作上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工商所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对此,《工商行政管理所拓宽职责权限暂行办法》又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由此可见,科室与工商所绝非领导与被领导、指挥与被指挥的上下级关系。 (二)调整县局机构设置。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基层工商局、所之间工作衔接问题的建议) 上一篇:工商所文明创建自查报告 下一篇:工商局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乡镇社区 七一党建专题 政协 质检 统战 工商 政协讲话 统战民政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调研报告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