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题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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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成交通肇事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安成,男,1978年11月1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系个体货运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04年11月10日被逮捕。 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全民事业性质,住所地苏州市干将东路870号,法定代表人薛昌。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安成犯交通肇事罪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就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的经济损失向该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苏州市沧浪区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题调研报告) 上一篇:医院专题片解说词 下一篇:职务犯罪情景预防问题思考建议 相关栏目:检察院 政法武装 机关 法院 工商 调研报告 大学生 党务讲话 政务讲话 企业讲话 农业讲话 纪检讲话 人大讲话 政协讲话 组织讲话 安全讲话 城建讲话 金融讲话 宣传讲话 党会报告 政府报告 述职报告 述廉报告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社会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