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10年国税局做好税收执法风险工作交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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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工作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如果国税部门执法人员不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的老毛病,就随时存在着执法风险的问题,小到内部处分,大到触犯刑律。同时,也会导致少数纳税人“小病不除,终成大患”,使其最终承担了更大的“违法”风险,不利于和谐征纳关系。那如何防范执法风险呢?首先,我们必须理解税收执法的意义。所谓执法风险,就是具备执法资格的国家公务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有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行为执法或履行职责,侵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国家或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以及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如何判断风险、选择风险、规避风险继而运用风险,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2010年国税局做好税收执法风险工作交流材料) 上一篇:2010年国税局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下一篇:关于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考 相关栏目: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执法 法律 法制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经验交流 模范 剖析整改 学习材料 申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