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质监局:关于谈行政执法中的抽样问题经验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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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抽样是监督抽样中的一种,它可以分为随机抽样与非随机抽样两种形式,不管采用哪种形式都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与程序执行。但是,行政执法中的抽样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是规范操作的问题,只有把抽取的样品直接当物证使用一种形式,尤其要注意的是采用随机抽样必须考虑其抽样的数量,其数量多少是决定执法正确与否的关键。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天都进行许多抽样,其目的是为了行政办案之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这条法则不仅为我们解决了抽样取证的法律依据,而且还告诉我们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的形式、也可以不采用抽样形式,它是根据证据的性质而定。抽样是从产品总体(即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质监局:关于谈行政执法中的抽样问题经验材料) 上一篇:学区建设提升农村小学质量工作汇报材料 下一篇:教育:小学阅读教学经验材料(一) 相关栏目:质检 政府 人事 行政 执法 法律 法制 工商 调研报告 经验交流 模范 剖析整改 学习材料 申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