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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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8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上一篇:在中层干部民主问卷评议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质监局机关党支部201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物业 安全 安全讲话 管理 法律 政治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