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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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也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林改可以让农民获得重要的生产资料,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调动农民爱林护林的自觉性。实行林改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茫茫群山,既是森林的富集地,也是××人民赖以生存的家园。长期以来,产权不明晰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林业的发展,××人民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没有使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难以从林地得到实惠。开启山区民富林兴的“金钥匙”在哪?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一语中的:“希望在山、出路在林,温饱靠田、致富靠山。”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领××山区人民奔向小康,将山区民富林兴的“希望之门”开启,使山区人民尝到了靠山兴家、靠林创业的甜头。 第一章 ××县森林资源特点及林业发展措施 1.1森林资源特点 全县土地总面积196558hm2,林业用地面积119184.2hm2,非林业用地面积77373.8hm2。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62471.8hm2,疏林地面积8854.5hm2 ,灌木林地面积20526.1hm2,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992.2hm2 ,苗圃地面积13.4hm2,无林地面积25326.2hm2。 林业用地占全县面积的60.6% ,林业用地中以有林地为主占52.4% ,全县森林覆盖率已达44.8% 。反映出林业在××县的优势,林业兴则百业兴,应充分发挥现有森林资源优势,发展、壮大和搞活林业经济,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1.2林业发展措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云发〔2006〕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07年7月,××县开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县林权制度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 3个方面: (1)明权发证 明确林地的所有权是当前各地林权改革的重点内容,各地通过整理资料、实地勘察、调查走访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辖区内林地的所有权状况,区分出国有林地、集体林地和农民个人林地所有权的范围和界限。明确产权以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的不同规定进行林权勘验,对于农村承包获得的林权勘验正确的核发了本地区统一制作的全国通用的林权证,并对原所有权证明进行依法变更和注销,要求所有城堡林地的承包户都必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期限。 (2)鼓励经营 林权的实现要通过市场行为才能实现,否则无论是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8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实) 上一篇:防治艾滋病局五年工作方案 下一篇: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自查和自纠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关栏目:规章制度 改革 改革开放 通讯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