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服务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实施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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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政策惠农”,贯彻实施扶持“三农”的优惠措施 1、实行“三免一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以及经纪公司一律免收工商登记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于工商登记;对农民群众在本地创办经欢迎您济实体和涉农龙头企业在农村拓业发展免收工商登记费。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市工商局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优先扶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农村经纪人及经纪公司发展。 二、坚持“主体活农”,做大做强农村市场主体 2、放宽涉农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条件。农民创办非公司制企业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创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万元,新设立公司一次出资有困难的,首次出资达到*%,其余部分可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放宽冠市级名称条件,对于申请冠省级、国家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服务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实施计划) 上一篇:“12315”行政处罚与行政调解良性互动之思考 下一篇:当前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的现状及对策 相关栏目:工商 服务 新农村 三农 农业讲话 扶贫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