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公平交易执法培训讲义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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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有11种行为,归两类: 一类是传统的违背诚实信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类是影响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的限制竞争行为。 1、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 1)仿冒: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a.《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a.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b.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c.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d.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e.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b.《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公平交易执法培训讲义之二) 上一篇:在市工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的辅导报告 下一篇:副局长二0一0年述职述廉报告 相关栏目:经贸 执法 法律 法制 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