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汽车4s店消费_联络员制度 |
一、联络员工作职责: 1、积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消法》、《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消费者_的自我保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聘任范围和程序: 1、辖区内所有汽车4s店均应设一名消费_联络员,有条件的4s店可设专职联络员。 2、消费_联络员由各4s店推荐,经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同意并下文确认。 3、消费_联络员的日常消费_工作业务接受工商局、消保委(辖区工商所、消保委分会)的指导。 4、消费_联络员的任期三年。 三、工作考核 ……(未完,全文共502字,当前只显示30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汽车4s店消费_联络员制度) 上一篇:工商分局扎实推进强化环保工作情况汇报 下一篇: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二o一o年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 相关栏目:工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