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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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客观公正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按照细化职责、量化标准、统一考核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市局成立考核委员会,由党组副书记任主任,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和督查室主任任副主任。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由人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机关党委、人教科、监察室、督查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培训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人员和随机确定的2名业务科室公务员代表。 二、考核对象 市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市局机关跟班学习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具体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类考核: (一)市局机关各科室正职或者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简称科室正职); (二)市局机关各科室副职领导(简称科室副职); (三)其他工作人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局管理的市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副调研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上一篇:工商局关于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机制的思考 下一篇:工商局企业登记监管岗位职责及风险防范工作守则 相关栏目:工商 机关 幼儿园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