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课程讲义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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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婚登记的形式条件 _、含义 结婚登记的形式条件是--------婚姻登记条例予以规定的,是当事人结婚必备的程序条件,是进行结婚登记的内容。 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的形式条件,经过婚姻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定夫妻关系。因此,结婚登记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 结婚是男、女双方的一种民事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不得任意而为,结婚登记也是法律赋予民政登记机关的一项公共权力,是对当事人和社会利益维护的表现。 凡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不受单位或它人的干涉,婚姻登记机关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只有依法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婚姻才能成立,婚姻关系才产生法律效力,并受国家的承认和保护。不进行登记的婚姻是违法的婚姻。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结婚必须登记,只要进行了结婚登记即使未同居,未举行婚礼,婚姻也已经成立,进行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唯一法定形式。 申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1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课程讲义12) 上一篇: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课程讲义21 下一篇: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课程讲义3 相关栏目:服务 管理 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