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婚姻登记培训讲义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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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的填写 (_)结婚证上“结婚证字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相应的项目完全一致。 (_) “婚姻登记员”: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使用钢笔(黑色墨水)或签字笔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名章和计算机打印。 (_)在“照片”栏粘贴申请人双方合影照片,并在照片与结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 (_)在“登记机关”处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印章应当清晰。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结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书写的错误、证件被污染或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结婚证。 颁发结婚证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_)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_)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与义务; (_)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本人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能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_)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_)祝贺新人。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资料整理存档 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结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 不予受理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婚姻登记培训讲义5) 上一篇:特殊的爱【福利院诗歌】 下一篇:民政局科学发展观授课提纲 相关栏目: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