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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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民政局: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市办〔____〕_号)精神,积极主动做好社会捐助接收工作,有效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为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的规范管理,更好发挥社会捐助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成立安宁等六个社区居委会的请示 下一篇:2010年残联教育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内容(二)(65分) 相关栏目:社会实践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