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汇总纳税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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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对税收征管的重要影响之一就是树立了法人所得税制。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_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对于纳税人的认定新法由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独立核算”,改为在法人所得税制下的“法人”标准。 所谓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中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相对于现行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汇总纳税机制) 上一篇:税收•小城•我 下一篇:市国税局局长某市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创先争优领导点评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文教论文 公司 企业讲话 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