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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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帮助城乡困难居民解决就医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和谐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渝府发[____]__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应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救急救难,简便易行;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配合,共同推进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行政府负责制。区民政局是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卫生、劳动、残联、监察、审计等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研究拟定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具体实施城乡医疗救助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安排必要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费,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区卫生局负责做好城乡医疗救助机构的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有关衔接工作,对提供城乡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机构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医疗优惠政策,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衔接工作和救助金的审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牵头研究拟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优惠政策。 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残疾人的相关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区监察局负责对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1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上一篇:县民政局解决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修建住房困难补助实施细则 下一篇:敬老院管理规章制度 相关栏目: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