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税务人员执法风险中产生的刑事责任风险 |
|
税务人员执法风险中的刑事责任风险是税务人员执法过程中因执法行为可能产生的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刑事责任风险来自税务人员的主观故意、过失致使执法不当或者执法错误、行政不作为。随着检察机关加大对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导致税务人员执法风险中的刑事责任风险遽然增大,涉及追究税务人员的刑事责任的案件不断增加,2006年全国仅国家税务局系统因渎职侵权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税务人员就有144人。其中属于玩忽职守罪案件13件,受贿罪1件,滥用职权罪1件,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2件;涉案税务干部2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12人,被判处刑罚的10人,定罪免诉的10人。 从发案特征讲,税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在玩忽职守罪为主的渎职犯罪。涉及税务人员执法风险中的刑事责任风险的刑责罪名: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0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税务人员执法风险中产生的刑事责任风险) 上一篇:学习《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后的思考 下一篇:市地方税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税务 执法 法律 法制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