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强化税收监控分析 提高纳税评估质效 |
|
一、强化征收监控分析,实施重点评估 为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县局将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各税源管理分局将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的纳税户作为重点监控对象,按月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今年8月,我局由征管科牵头联合收入核算、税政、法规、稽查等部门,对县局重点监控的83个重点户进行税收分析,根据申报征收信息反映:83个重点户中,有23户税负或税额同比下降。通过集中综合分析,23户中有5户属于停产,2户因扩大再生产购进设备增加了进项税抵扣,最终确定16户为重点评估对象。为搞好16户的重点评估,由县局领导带队,抽调20多名业务骨干开展了重点评估。 ××某电子有限公司利润额大幅度增长,税负却下降,纳税存在重大疑问。为此,该公司被列为重点评估对象。评估人员接受评估任务后,对该公司去年和今年元至七月申报资料进行了分析,查阅了以前年度稽查结论,从主管税收管理员处了解日常管理情况。从资料分析情况看,该公司今年增值税申报存在疑问;从稽查结论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3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强化税收监控分析 提高纳税评估质效) 上一篇:地税局副局长2011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下一篇:实施税务管理创新 推进税收工作转型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剖析整改 文教论文 政协 政协讲话 税务 |